新华社3月17日电 1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模式和运作流程在国内也是一个创新的模式。”江苏省金融办主任、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组长汪泉在发布会上说。
根据《办法》,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实行全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专营机构、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救助基金统一设立在省级,市县不再另设基金。
据江苏省保监局副局长葛翎介绍,救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8个方面,比如按照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出的资金、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等。
目前,江苏救助基金管理人已在南京建立呼叫中心,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客服专线96019近期全面开通后,将集中受理全省救助基金的咨询、投诉和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