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7月4日电 为更严厉地追究煤矿安全责任,河南省对去年发生死亡事故煤矿的42名矿长重新给予免职处理。这是河南省安委会向“2011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记者提供的消息。
河南省安监局局长张国辉告诉本报记者,以往煤矿死1—2人,矿长是不被免职的。但按照河南省今年的最新规定,煤矿事故哪怕死1个人,也要免职矿长,这42名矿长正是在这一新规下于今年4月被予以免职处理的。
今年河南省政府对2008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补充意见》,对煤矿责任事故的追究更为严厉:煤矿只要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就立即停产整顿,给予矿长、分管副矿长免职处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省辖市市长、分管副市长也将被先行免职。
2010年,全国8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中有两起发生在河南。河南省安委会的汇报材料指出,该省将创新煤矿事故先行问责机制。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煤矿,集团公司,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行免职,并要求召开职工大会公开结果。此外,年产15万吨的煤矿只要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就要依法关闭,煤矿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