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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2年7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农合住院费起付标准提高
晚报记者 徐 莹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听说今年的新农合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了,请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昨日,梁园区的张先生来电咨询这个问题。

  市卫生局副局长蔡英奇介绍,今年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补偿起付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对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进行合理调整。按要求,我市对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进行相应调整,省外和省级Ⅱ类医疗机构调整为3000元,省级Ⅰ类医疗机构调整为2000元,市级Ⅱ类医疗机构调整为1500元,市级Ⅰ类医疗机构调整为1000元,县级医疗机构调整为500元至700元,乡级医疗机构调整为200元。

  “新标准自5月1日起执行,无论是哪一天入院,凡在5月1日以后出院的病人,就要按新标准执行。 ”蔡英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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