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禅城区一对刚结婚3个月的夫妻,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帮外来工订火车票,被铁路警方以“黑票点”查处,夫妻二人被刑拘。一些购到火车票的外来工为这对夫妻叫冤、打抱不平,称“10元钱手续费能帮我们买到票已经很好了,怎么还被刑拘了?”(1月15日《南方日报》)
警方依法打击倒卖车票是正常履职,购票者为违法者打抱不平也属“人之常情”,如此让人纠结的事件结局,折射的是春运售票的现实窘境。有偿帮忙购票如何走出情与法的两难困局,值得认真反思。
我们没有理由指责警方的执法行为,打击倒卖车票行为、维护正常购票秩序,原本就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小夫妻的“有偿帮忙”行为符合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的法规要件,一是以票谋利,二是非法获利已超出了“2000元以上”的法规底线。
但是,小夫妻“低偿帮忙”而被刑拘的确也有值得同情之处。许多外来工没有电脑,或者不懂、不便网上购票,出资10元就可圆购票心愿,既可提高购票效率,而且无须往来折返、排队受冻。就小夫妻而言,费工、费时而小获回报,也算“辛苦”所得,似乎“取之有道”,更何况此举缘于购票者的心甘情愿。
此外,还有一个必须直面的现实是,小夫妻“黑票点”被取缔后,一些外来工开始为“以后找谁来帮忙买票”而发愁,由此看来,售票点的稀缺和设置
失当,当为一些倒卖车票行为难禁的主要原因。
凡事堵不如疏。面对有法必依理智性与排忧解难人性化的纠结,我们该如何作出情与法的科学取舍,的确需要制度设计的务实完善。比如,降低火车票的团购门槛,简便其相关手续;在外来工相对集中的地方,增加代售火车票的正规网点,以方便外来工就地就近购票等。唯此,才能更凸显管理者便民利民的善意,同时也可铲除倒卖车票行为屡禁不止的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