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晚报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3年1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我市已进入现场核查阶段
记者 郭跃旗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暨宣传工作促进会,通报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单位核查阶段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副市长张弛出席会议。

  单位核查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预演,是保证普查顺利进行的前提,为确保本次普查单位核查工作的成功,全市近万名普查人员按照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进社区、进乡镇、进街道、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全面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目前,我市已经进入现场核查阶段,将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核查、数据录入、查遗补漏、数据评估等多项任务。

  张弛指出,各级宣传部门、普查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以及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搞好协作、抓好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动员、强化质量意识、强化工作创新、强化工作督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单位核查任务。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址: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归德南路6号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