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 化解矛盾争端
本报讯 今年以来,睢县人民法院刑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工作主线,积极延伸刑事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他们定期开展回访帮教,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和表现,促其改过自新,并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案发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完善制度、改善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讯员 李 惠
管理创新 延伸审判职能
本报讯 近期,睢县人民法院刑庭采取回访和总结归档等措施,实现法院审判与社区矫正的无缝衔接,为助力社区矫正发挥了显著作用。该庭在开庭前将可能判处缓刑的被告人情况通知其居住地司法所进行调查评估,由司法所出具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评估意见供法院参考。判决生效后,责令被告人持法院判决书和送达回执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对适用缓刑的被告人,法官认真落实回访制度,将其平时表现、考察情况及每次回访的认罪和悔罪态度、现实表现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通讯员 路丽梅
无缝衔接 促进社区矫正
本报讯 近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到该县阳驿乡郭店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选择案件所在地开庭,既能利用原告亲人、被告亲人都在场的条件,好做工作,又可以借此案教育一方百姓。巡回开庭现场,村民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庭审,大家受益匪浅,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 通讯员 边丽娜 潘 勇
巡回办案 教育一方百姓
本报讯 今年以来,睢县人民法院刑庭针对部分受害人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差、本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受到侵害而情绪激动等情况,结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起诉状,对诉讼主体是否适格、诉讼请求是否明确、诉讼风险、调解程序的使用等方面内容进行法律释明,使当事人能够理性维权。针对部分当事人举证、质证概念模糊等情况,对答辩、证据规则等进行释明,从而促使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调解意见,部分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因此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讯员 李 惠
法律释明 增进社会和谐
本报讯 在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中,睢县人民法院刑庭今年以来采取温情调解模式,积极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以及亲朋好友等多方面的力量协助调解,充分利用当事人对他们的信任,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害人受侵害导致生活困难,而被告人又无赔偿能力的案件,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给予被害人适当补偿,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被害人及其亲属满意、被告人服判以及社会和谐的“三赢”效果。 通讯员 路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