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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6年3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昨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本报政风行风
节地生态安葬将被倡导
晚报首席记者 贾若晨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清明将至,社会的关注点再次聚焦文明祭扫和殡葬改革。昨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本报政风行风时表示,2月底,国家9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此《指导意见》,今后我国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冯彦领表示,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要尊重、引导、发挥好安葬习俗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引导人们更加自觉接受节地生态葬法,更加重视精神传承,逐步革除陋习、移风易俗,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改革安葬方式。

  根据《指导意见》,今后在火葬区将,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倡导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减少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指导意见》还将着力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文化等内容列入今后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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