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近期,各地对电动车严加管理。深圳还出现了因为查扣不合格的电动车引发执法部门与快递员之间冲突的事件。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国家邮政局官网关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布,对快递用电动三轮车提出了诸多技术性指标,并要求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记者从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到,国家邮政局组织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单位,完成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对外征求意见中。
本标准对快递三轮车的整车质量做了大幅度的修改,由原来的不大于300kg(轻 型)降低为不大于200kg。快递三轮车的车宽尺寸限值为1000mm,高度尺寸限值为1400mm。车长尺寸限值在3000mm以内。标准规定,其最大装载量为180公斤。
对于车速方面,意见稿规定“快递三轮车最高车速不应大于15km/h”,起步4秒内的加速度不应大于5km/h。同时,意见稿还要求“快递三轮车控制器在技术特性上应有防改装设计”。
据多位快递员介绍,快递三轮车一般可以开到每小时30~40公里。“如果限速15公里,送件的数量肯定会减少,收入自然也会减少。”一位快递员表示。
快递专用三轮车是否可以上牌上路呢?在意见稿中,没有找到对于快递专用车上牌上路解决办法,只是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意见稿称,在管理规定中,建议对快递三轮车实施严格的闭环管理,对生产、检测、人员培训、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做出规定。
各地相关部门应在管理规定的指导下,制定本省(区、市)实施细则,重点规范车辆的标识、生产、使用、管理等内容,做到生产有标准、质量有检测、管理有措施、监督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