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民关注的“一死两伤”交通事故有了新进展,一纸交通事故认定书昨日在微信朋友圈疯传。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获悉,网传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确是事故处理部门作出的。
6月5日晚,神火大道和宜兴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撞倒3人后逃离现场。警方赶到后发现,被撞3人中1人死亡,2人受伤。6月9日一早,迫于各方压力,肇事司机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当日,该肇事司机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记者详细查看了网传的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肇事司机周某,27岁,登记住址是商丘市梁园区某新村。遇难者乔某和受伤者马某父子登记住址为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某村。其中基本情况和事故发生经过为:6月5日20时03分,周某驾驶牌号为豫N00020的牧马人越野车沿神火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与由西向东的行人乔某、抱着儿子的马某相撞,造成乔某死亡、马某父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分析论证,此事故系周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通路口时,在划定导向车道的路口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超过限速标志限定的最高时速,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造成的,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
认定书最后显示,周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乔某及马某父子无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传的事故认定的确是交通事故处理单位作出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任认定书》在事故处理中起证据作用,事故任何一方都有权得到认定书,它是公安事故处理部门在现场堪查取证检验鉴定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得出的结论,它是客观公正的,如果任何一方事故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到交警支队提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