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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6年9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纪委通报七起懒政怠政 “四个不为”典型问题
晚报记者 吴文昊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深化我市“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成效,推动干部作风好转,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已查办“四个不为”案件479起。昨日,市纪委现通报七起懒政怠政“四个不为”典型问题。

  一、联通民权县分公司及民权县老颜集乡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6年5月31日,第三方评估发现,联通民权县分公司在老颜集乡唐庄村扶贫工作中,扶贫档案资料版面制度不全,贫困户识别标准及程序宣传不到位,帮扶手册及明白卡不到户,帮扶措施不力。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李军作为驻唐庄村第一书记,长期不驻村、不帮扶、不入户调查,严重失职;总经理马国忠作为帮扶第一责任人,工作失职;老颜集乡党委书记赵欣、乡长孔令强、唐庄管区书记杨玉玺履职不到位,包村干部翟传超、唐庄村委负责人唐兴福精准扶贫工作不力。6月7日,民权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李军党内严重警告、杨玉玺党内警告、翟传超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马国忠、赵欣、孔令强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唐兴福写出深刻检查。

  二、梁园区政府党组成员韩守业等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

  2016年7月,市区平原路与310国道交叉口附近路段及凯旋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北角的田庄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被媒体多次曝光。梁园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虽进行了整改,但由于重视不够、要求不严、督查不力,上述路段和区域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给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8月24日,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梁园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党组成员韩守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建设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时维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建设街道办事处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胡小勇、梁园区公路局局长曹红伟、市环保局梁园分局局长陈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环保局副局长苗利、市住建局副局长何成武诫勉谈话处理。

  三、睢县环保局、发改委、供电公司、质监局、水利局等5部门对违法生产监管不力问题。2012年6月以来,睢县恒升冷轧钢有限公司私自安装4台国家明令淘汰的中频热轧感应电炉进行违法生产,县环保局、发改委、供电公司、质监局、水利局执法不严、措施不力、监管失职,河集乡政府属地监管不到位,致使几年来该企业长期违法生产,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7月26日,睢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刘玉振、县发改委副主任王守书、科员蒋举斌、县质监局稽查队副队长胡连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环保局长陈宏杰、县发改委主任闫玉敏、县质监局稽查队长韩传永、县水利局监察大队队员王涛、河集乡乡长徐照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质监局长李长宏诫勉谈话处理;县环保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网格化管理员单全伟记过处分,县供电公司给予恒升110千伏变电站站长袁汝涛记过处分。

  四、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对道路工程建设监管不力问题。宁陵县新吾南路升级改造工程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宁陵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汉军作为业主方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庄伟丽,负有监管责任。2016年8月24日,宁陵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汉军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庄伟丽党内警告处分。

  五、柘城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国土局对违法建筑查处不力问题。2013年12月,开发商李某在没有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违法建房,被多次举报。县住建局时任稽查大队队长闫落、一中队队长邵震、县综合执法局时任规划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白冰剑、县国土局监察大队三中队队长李会典执法查处不力,导致该违法建筑最终建成;2015年1月,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张宏峰工作严重失职,致使举报人多次上访,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16年5月26日,柘城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张宏峰党内严重警告、白冰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邵震警告处分,给予闫落、李会典诫勉谈话处理。

  六、虞城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对违规经营的客运车辆监督执法不到位问题。2016年春运期间,豫ND7291、豫N20559、豫NA8027等8辆无包车手续的客运车辆在虞城县境内违规经营运输,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县运管所运政大队大队长梁政、中队长武浩监督执法失职,分管副所长洪继洲管理不到位。4月29日,虞城县交通运输局给予武浩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梁政、洪继洲行政警告处分。

  七、夏邑县公安局预审大队队长崔嘉兵、副队长王思山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4月,县公安局预审大队在侦办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件时,对孙某采取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满后,预审大队没按规定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致使对孙某的监视居住长达4年之久。崔嘉兵、王思山工作失职,2016年6月22日,夏邑县纪委分别给予崔嘉兵、王思山党内警告处分。

  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四个不为”问题,体现了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时刻紧绷作风纪律这根弦,即知即改,立根固本,务必用廉政勤政的作风、履职尽责的实效取信于民。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促使党员干部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愿为有为、奋发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暗访促监督,以追责促履职,通过严格查处问责“四个不为”,倒逼责任落实;要持续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传递正风肃纪正能量,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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