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下一篇 4 2018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通报环境治理情况,1至5月优良天数累计72天,居全省第13位
环保罚款近525万元
晚报首席记者 刁志远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6月1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6·5环境日”活动情况,发布商丘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通报了全市今年1至5月环境质量情况。

  2017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2016年相比有明显改善;省考核我市的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累计达标率为90.0%;地下水环境质量与2016年相比持平;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范围之内。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全市PM10累计浓度131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6位;PM2.5累计浓度75微克/立方米,与南阳市并列全省第11位。优良天数累计72天,居全省第13位。1至4月份,我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累计达标率为71.9%。1至5月份,我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地表饮用水源水质已连续11年达标率100%。1至5月份,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范围之间。

  截至5月31日,全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160起,下达处罚决定157起,罚款金额524.5528万元。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办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查封扣押7起、行政拘留4起(4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起。

  会上还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