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暑气逼人。7月8日上午10时,民权县法院执行法官郑杰,顾不上休息,又和法警何庆一起,驱车赶赴地处偏僻的白云寺镇魏老府村执行一起嫁妆返还案和彩礼返还案。
原来,魏老府村农民戴某的儿子小戴经媒人介绍,于2017年7月21日与临近的开封市杞县西寨乡某村的黄某订婚。按照当地习俗,双方家人在媒人的见证下,小戴给黄某彩礼16万元、价值1万元的戒指一枚和上车礼2000元。同年8月17日,小戴和黄某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生活。由于婚前双方没有认真了解,缺乏沟通,加上彼此生活习惯不同,同居不久两人即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导致黄某精神病发作。不得已,蜜月未过,小戴将黄某送到商丘某医院进行治疗。痊愈后,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为此,小戴将黄某起诉到民权县法院,要求黄某返还彩礼款。
2018年3月5日,该院经审理查明,黄某在住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1万多元。本院认为,原告小戴与被告黄某订立的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婚约解除后,小戴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对方黄某的彩礼,数额较大,黄某应当酌情返还。为此,该院判决黄某返还小戴彩礼款67000元。同时,判决小戴返还黄某衣橱、冰箱、洗衣机、电动车等结婚时陪送的嫁妆。
判决生效后,小戴没有返还嫁妆,黄某也没有退还彩礼款。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被告黄某于今年6月14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小戴了解到黄某已申请对他强制执行,随即向该院申请对黄某强制执行。
两份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下子摆在了郑杰的案头。郑杰有20多年的执行工作经验,为了尽快了解案件,他分头找了两村村委会和媒人从中斡旋,让双方情绪都归于理智。看时机成熟,郑杰到双方家里,按照判决文书确定的内容,进一步调解,确定返还彩礼和返还嫁妆的具体日期。
7月8日10点整,在小戴家,这是郑杰与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在一片融和的气氛中,黄某履行了法定义务,将67000元交给了小戴;小戴及家人也积极主动地为黄某搬运洗衣机、冰箱等返还的嫁妆。至此,小戴和黄某之间的嫁妆返还案和彩礼返还案得以顺利了结。 通讯员 李 宁 刘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