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5月15日和6月25日《京九晚报》两次报道了长征南路与平原路之间的宜兴路上,安装了6道减速带的情况后,多位读者向记者投诉该路段安装的减速带对过往造成不便,但是记者多次前往该路段,却看到安装在道路上的减速带始终没有拆除。
7月31日,记者将该段宜兴路上所安装六道减速带的情况反映给了12319城建服务热线负责人,并希望解决道路减速带管理单位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将会就此问题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减速带究竟应该由哪家单位进行管理。
8月6日上午,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联系到记者,回复说通知了市公安局后,该段宜兴路上的减速带已经被公安机关拆除了。
8月11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长征南路至平原路之间的宜兴路进行走访,看到该段道路上之前所安装的6道减速带都已经被拆除了。
商丘师范学院第三家属院、商丘师范学院第四家属院、文泰茗苑三个小区门前的宜兴路路面上,还能够看到减速带被拆除之后所遗留的痕迹以及之前固定减速带的钢钉。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1999)对减速标线是这样规定的:减速标线为白色反光虚线,根据设置位置的不同,可以是单虚线,双虚线和重复三次,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应减速慢行,设于主线收费广场、出口匝道适当位置。减速标线应按以下原则配置:使车辆通过各标线间隔的时间大致相等,以利于行驶速度逐步降下来。
而在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中,振动型道路标线涂料明确列于行业标准之内称为3号热熔标线涂料,振动标线涂料通常又被称作为突起标线、雨夜标线等,从施划形状又可分圆点式、方块式和排骨式振动标线。振动标线是通过涂料与路面形成的一定的高差,使车辆通过时产生轻微震荡和响声而促使驾驶员减慢速度。
交通运输部2008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路面橡胶减速带》(JTT 713-2008)标准要求,橡胶减速带底面宽30厘米至40厘米,高度为3厘米至6厘米。除此以外,记者未查找到其他类型的减速设施依据和规范。而之前位于长征南路与平原路之间宜兴路上所安装的高出路面不少的金属材质减速带,则明显不在交通部门发布的减速设施规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