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一名“80后”女子因酒后驾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后经血液酒精检测,这名女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4.339mg/100ml,创下了我市近年来女司机饮酒驾驶的最高纪录。
“平时查酒驾,遇到女司机喝酒还真不多,这名女司机一下饮这么多酒,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当时对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太高了,我还以为是机器出现故障了,后来带她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后,发现机器没事,是女司机喝的酒太多了,如不及时制止她的醉驾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平原中队中队长张万顺说。
据悉,8月22日晚上8时许,张万顺带领执勤交警辛涛、李臣涛等人在平原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南侧查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当晚10时许,邓某某驾驶一辆豫N2×××J牌照的黑色宝马牌小型轿车行驶至该路口时,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检查。当其打开车窗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引起了交警的警觉。
经检查发现驾驶员邓某某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均未携带。后经血液酒精测试,邓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4.33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定要牢记啊!俺刚买的车还没过户,没想到因醉驾还把驾驶证吊销了。每次喝酒回家,都是找代驾开车的,这次朋友送俺到离家门口不到600米了,为了让她回家打车方便,我就自己驾车回家,被交警逮个正着,现在想想都后悔死了,当初要是不开车,该多好啊!”醉驾女子邓某某懊悔地说。
邓某某出生于1987年,睢阳区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现已被商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被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的处罚。随后,经过人民法院判决后,还将被处以拘役和罚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