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2019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整改三大问题 推进主题教育落实落细
——访睢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甄华
京九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正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自今年9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睢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结合主题,狠抓整改,认真落实。

  近日,记者采访了睢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甄华。在谈到关于主题教育的学习情况,以及对开展主题教育的认识和学习体会时,她这样说:“今年下半年,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期,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当其时,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按照主题教育总体要求,认真学原著、悟原理,注重开门抓教育,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有力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甄华表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扣执行纪律监督这一要务,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在传承红色基因中,锻造忠诚品格,始终保持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牢固树立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务实重干,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工作实际中,睢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开展主题教育,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甄华说,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主题教育思想贯彻始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主题教育的成功经验,加强谋划,扎实推进。成立主题教育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对标对表,抓整改、促落实,科学谋划推进,务求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必学篇目清单,将中纪委、国家监委录制的17门系列课程,纳入到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中,举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5次,以考促学,提升素质,营造主题教育浓厚氛围。

  三是接受红色教育。利用身边红色教育资源,到睢杞战役纪念馆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通过集体观看红色题材影片,举办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廉政书画展,传唱红色革命歌曲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四是坚持开门纳谏。利用新媒体“廉洁睢县”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公开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做到“四访四到位”,广泛开展调研,切实让群众参与进来,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目前,已征求到69条意见建议。

  五是以研讨促落实。积极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专题辅导报告,开展专题研讨13场次;结合“8+1”专项整治,按照“四对照四反思”,查找各种违背初心、使命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主题教育的有效性。

  为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睢县纪委监委结合单位学习教育情况,突出三方面问题抓整改。一是对照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抓整改。主要是对照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清单,查摆出6方面43个问题、109个具体表现形式,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37项,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9个、落实整改措施57条。针对查摆出的对公职人员和村委干部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短板,积极搭建“睢县评议”二维码监督系统平台,将全县2200多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机关科室、基层站所、行政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打通日常监督“最后一米”。

  二是紧盯专项整治的问题抓整改。紧盯群众关心的15类问题,及时开展扶贫、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惠农资金等行业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对涉及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民政部门积极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目前已核减掉不合格农村低保1873人,新纳入705人,解决了特困群众的“脱保”“漏保”问题。教育部门开展了教师违规办班问题的治理,维护学生权益,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成效、新变化。

  三是紧盯主题教育全面检视出的问题抓整改。机关班子成员带头,结合工作岗位开展“五查五找”,全方位检视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问题清单”“台账销号”制度,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定期下发督办函,督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整改落实,进一步改进了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风和作风转变,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针对以后在主题教育方面的工作,甄华说:“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创造性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主题教育落实落细,常态化开展。”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