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火店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贴着“货拉拉”标识,非法载5名乘客从商丘市区返回永城市,1月10日下午,途经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收费站时被商丘高速交警现场查获。因违法贴膜,司机张某被民警及时处罚,车辆暂扣并移交至永城市运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罚。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李鹏介绍,当日下午3时许,他和中队人员刘化在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豫NB3×××的白色五菱宏光面包车从高速路上驶下来,车身上贴的是“货拉拉”标识,车窗上贴满了黑黑的膜。司机看到执勤民警,意欲躲避远离。民警遂上前拦停面包车,走到车前,却看不清车内情况。问询司机,其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民警打开车门,发现车内坐着5名乘客,车内塞着大大小小的行李。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6人,司机姓张,夏邑火店人。李鹏怀疑司机打着“货拉拉”的旗号,从事非法载客营运,遂对车上5名乘客进行询问,原来他们是在商丘不同地点乘坐的该车,以每人45元的价钱与司机约好送到永城市。
随后,民警在司机手机微信里看到张某大量非法接送乘客的信息。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某坦承是在网络平台上接到这些人去往永城的信息,遂联系5人前往永城。在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后,民警依法对张某非法贴膜这一“安全设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元的处罚。因其涉嫌非法营运,民警依法将车辆移交至永城市运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罚。
商丘高速交警在此温馨提示:非法营运车辆是无合法运营资质,无企业主体监管,而非法从事客运业务的车辆,其驾驶人员无从业资格,缺乏必要的安全行车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春运临近,请大家切实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自觉拒乘和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出行务必从正规渠道乘正规车辆,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忽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