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今年75岁的徐万发身患多种重病,在西安城东一家医院接受治疗。10月12日中午,因为需要更改银行卡密码,且银行要求本人必须亲自办理,他被120急救人员用急救车送到工商银行西安纺建路支行门口,并在他们的帮助下被放在担架上抬进营业大厅,才最终完成了按指印这道程序。
后来,这一“抬着担架进银行”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作出道歉,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郑剑认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作出道歉,应该!“严肃处理责任人”就有点矫枉过正了。“修改密码必须本人亲自来”是银行的制度,制订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银行卡的资金安全。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这一制度做保障,银行卡用户的资金安全有保障吗?银行营业人员执行制度、按制度办事有什么错?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应当追究制度制订者的责任,是他们在设计制度时考虑不周,使制度存在缺陷。如果制度中规定:“修改银行卡密码必须有持卡人亲自到场,如遇到本人有重大疾病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者,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出示持卡人的身份证和医院证明等等”,那么还会出现“抬着担架进银行”的情况吗?
“抬着担架进银行”不是银行营业人员“逼”的,是银行的制度“逼”的。银行在设计制度时,可能没有想到,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特殊情况,所以使银行的营业人员遭受了“不人性化”、“不合常理”的“吐槽”。这种责任应当有制度的设计者来承担,而不该由制度的执行者——银行营业人员承担。
由此想到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一书中叙述的一个事例。洪武年间,官职很低的监察御史周观正,在巡查南京奉天门时,遇见一群太监正领着一伙女乐往奉天门内走去,他当即上前制止。因为根据明朝的内宫制度,女乐是不准入内的。不料,领头的太监理都不理他,说了一句:“我有圣旨在身!”可周观正坚持说,有圣旨也不得违背大明王朝的内宫制度!他坚决不准女乐入内。太监回宫禀报朱元璋,朱元璋苦笑一下,便传口谕,不再让女乐入宫,还特意加上一句,周观正你干得好,回去休息吧!可是周观正死都不走,一定要朱元璋出来和他说。老朱知道,他选的人坚持原则,娱乐也没办法进行了,只好亲自穿上朝服,走出宫门,把周观正安抚一番:你做得对,我已经反悔,不用女乐了。周观正听后,才回家睡觉。在周观正看来,皇帝的圣旨是不行的,口谕是不行的,道歉也是不行的,唯一能行的,只有制度和原则。写到这里,当年明月说,因为制度,大明王朝两百年不衰。
无论是明朝的周观正,还是中国工商银行西安纺建路支行的营业人员,他们坚持制度的做法本身没有错,因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至于说在制度面前很多人想到的是“通融通融”,那是合情合理、不一定合法的事情,也是对制度的颠覆和蔑视,或者是别有用心的人想钻制度的空子。可惜的是,千百年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事例比比皆是,而执行制度不打折的事例太少了。在“抬着担架进银行”这件事上,人们一边倒地谴责银行的不人道、不合常理,但是,别忘了,是银行的制度缺少了一点人情味,银行的营业人员坚持按制度办事,没有错!毕竟这家银行没有制定离开柜台、服务病人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