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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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4年6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地上的审判
图/本报记者 王 冰 文/本报记者 刘春正 通讯员 边丽娜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宁陵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团成员和农民工观摩旁听庭审。
  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豫法阳光”对此案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
  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沈某在烈日下接受了庄严的审判。
  庭审现场设立的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点。
  庭审现场。

  6月13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进入该县一建筑工地,开庭审理被告人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此案被告人沈某曾在2012年2月份,取得了宁陵县某住宅小区的水电安装工程承包权,而后,沈某便组织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他共拖欠应当支付的农民工工资92045元,经宁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后,其仍拒不支付且逃匿。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10月29日,沈某终被抓获归案。经现场公开审理和合议庭合议,法院当庭对此案作出了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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