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民生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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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4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干部三罪并罚 受刑六年
薛莹莹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和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

  王某与兰考县某建筑安装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该案审理后,法院于2003年11月17日判决王某偿还某建筑安装公司水泥款35720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私自将其财产转移,拒不执行法院的有效判决。2007年2月份,孙某与郑州铁路局房屋修建中心开封林场签订联合造林协议,在陇海铁路内黄车站两侧种植了杨树苗。在王某的煽动下,2007年4月15日,内西村村民张某等人将2800棵杨树苗薅掉,损失价值为34496元。2010年12月份,王某在民权县人和镇内黄西村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上级拔付给该村危房改造款38.84万元中的21万元用于个人做生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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