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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5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各县(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豫驻商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管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

  今年“五一”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加强“五一”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易发、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意见的落实,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发生。

  二、严格要求,自觉遵纪。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公务灶”宴请聚餐;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今后每个节日前市直各单位要将公车封存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形成常态。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五一”期间及节后,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将组成检查组和督导组,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结婚喜庆大操大办、工作纪律等情况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行动。要公布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12342),接受社会举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重惩处、严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保持高压态势;对问题严重或者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中共商丘市纪委

  商丘市监察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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