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工商局在抓好“宽进”的同时,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努力做到“放管并重”。
依托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信用监管。该局实行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突出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市场主体年报备案制度,市场主体对社会公众公开年报备案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同时,该局还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社会各方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的登记和信用信息,为“严管”奠定坚实基础。
该局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大对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程监管力度,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努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特别是对小微企业,他们积极引导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逐步发展壮大;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格局。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按照公平规范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标准,该局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和高效;制定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等相关制度,从案件内部审理过程予以规范,保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公平,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坚持把监管执法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理顺监管机制,拓宽办案领域,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重点开展了消费维权、商标侵权、竞争执法、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战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该局公开办案程序及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或听证时所提出的观点,进行认真分析,归纳梳理,对有理的予以采纳,对无理的讲清不符合什么原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观点为什么不予采纳,把理由说清、说透。同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经营规模、承受能力、危害社会的程度、是否屡教不改等因素,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该处罚幅度和理由,以此来达到制约行政权利的滥用,扼制腐败、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效能。该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消费维权作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不断改进维权手段,充分运用信息现代化的优势,及时化解各类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消费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点对点、面对面的解决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努力提升服务维权效能;积极贯彻落实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重点企业进行约谈指导,认真查办消费侵权案件,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12315体系建设,消费环境有了新改善。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1.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