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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凝心聚力谋发展 砥砺奋进谱新篇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亮点工作综述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孔 平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南桦“检察开放日”向参观人员讲解检察工作。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南桦农忙时节走村入户走访案件当事人。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华鹏棉业集团公司联合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我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正式成立。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该县太平镇西坪社区向群众发放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的法制宣传资料。
  流动检察室干警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便民查询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整洁的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
  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核心提示

  立足职能 服务大局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服务大局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严惩犯罪保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15年,他们依法批准逮捕103案143人,提起公诉273案329人。对影响全县大局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该院高度重视,指派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办快结,从重从快办理了程某利用警察身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的耿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县域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服务企业获好评。2015年,该院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企业家的肯定。他们始终把保护和服务贯穿于检察工作之中,实现了服务发展与履行职能的有机结合。通过出台《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执法为民、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细化服务措施,从单纯办案转变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来,为夏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针对办案中发现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增多现象,他们积极开展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新动向、新特点的调查研究,向相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27份,在各类企业合法权益问题上实现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企业的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铁拳反腐安民生。2015年,他们紧跟党中央“打虎拍蝇”战略部署,保持肃贪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维护民生民利。通过“侦捕诉技警举”一体化工作机制、“查系统、系统查”工作方法,集全院之力,多部门联动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案4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案3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案15人。同时,集中力量重点查办了涉及孤儿救助、农村低保、扶贫项目等多个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大力查办骗取国家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系列案件10案19人,均为大案,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通过一系列窝案、串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有效地保障了国家相关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院查处系统窝案、串案的做法,吸引了安徽省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等21家兄弟检察院到该院进行座谈和交流。此外,他们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组织开展15次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宣传进机关活动。去年,该院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省首批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强化监督护正义。一年来,该院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监督撤案2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4份,追捕漏罪犯10件10人。2015年4月,在审查起诉耿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干警发现案件定性疑点,经过补充侦查、补强证据,依法改变侦查机关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被告人提起公诉;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案2人,已被二审法院改判;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7件,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提出9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案件批准逮捕8件12人,提起公诉7案11人;积极参加社区矫正,针对违法情形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6件,防止了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加强“两法衔接”督查,深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享的18个成员单位,逐一督查指导工作。期间,对业庙乡西街高某卤肉店、城关镇东光街某小吃摊2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发出《移送立案建议书》,监督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深入基层解纠纷。他们实行涉检信访积案公开审查制度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处理机制,完善来访人员点名接待制度;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50余人次,检察长接待30余人(次),受理申诉案件2件,审查息诉2件,刑事被害人救助5件,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9件,侦查监督案件2件。2015年6月份,在了解到王某因房屋拆迁问题上访长达12年、家庭条件极其困难的情况后,该院为其提供了司法救助。干警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终于打动了王某,他当场表示不再上访;积极开展与乡(镇、街道)共建活动,围绕地方党委的重大部署,通过法律咨询、深化下访巡访等方式,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畅通渠道、化解矛盾,提高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遵循规律 创新机制

  积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延伸触角听民意。2015年,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率先设立了全省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和车载“流动检察室”,通过移动视频接访、便民服务信息查询、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和法制宣传“三平台一阵地”,深入乡村、集市和田间地头,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被老百姓誉为“家门口的检察院”。一年来,流动检察室干警共走访12个乡(镇)41个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和便民查询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去年4月份,他们在会亭镇冉石庄村举办了“送法进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受理和解答群众的各项法律咨询和诉求,新华社、人民网、《检察日报》等12家主流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报道。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易受不法分子侵害这一社会现实问题,该院在驻会亭镇检察室二楼区域设立了乡村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精选危害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犯罪、教师性侵学生犯罪等典型案例,不定期组织全县各乡镇工作人员、教职工和农民群众参观,积极营造有利于保护、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5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及部分法学专家、教授通过移动视频接访系统,对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流动检察室”各项工作的开展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9月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对该院“流动检察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予以肯定。

  创新机制显关怀。去年,他们探索实行“1+8”内部联动办案机制,以未检部门为平台,与各业务部门有效衔接,集全院之力合力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通过该机制运行,查办了两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整改30余项。2015年10月30日,该院被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示范点”,其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5年11月26日第41期《公诉工作情况》上刊登。此外,他们还在华鹏集团成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有就业需要和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提供了就业岗位和观察保护。

  释法说理促和谐。针对过去起诉书“千人一面”、证据列举格式化、概括笼统、说理性不强等问题,该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探索实施起诉书说理改革的意见》,规定在改革后的起诉书中增加证据逐条解释、起诉理由分析论证、量刑建议三项内容,把宣读呆板、格式化的起诉书变为灵活多样、释法说理的课堂,力争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从而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截至目前,他们已审查起诉186案213人,涉及常用罪名27个,实现了日常办理案件罪名的全覆盖。法院已判决126案133人,除1案1人法院未在起诉书量刑建议范围内判决外,其余均在量刑建议内判处。与2014年同期相比,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26%,一审案件提请抗诉率下降9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提升37%。释法说理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5年第6期《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上刊发。

  检务公开树公信。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将打造“阳光检务”作为全面提升司法水平的突破口。他们积极探索建立新媒体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以正义夏邑(新浪微博)和夏邑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发布最新的法律法规、检务信息、检察新闻、不涉密的普法宣传案例等,以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方式向外界介绍检察工作,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第一时间向网友传递发生在检察院的“新鲜事”,提高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悉度。他们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检察长与群众座谈会,编发每月检情手机报,通过手机彩信发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主动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同时,积极推动案件信息公开,通过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案件信息公开的系统设置、查询内容、申请条件、手续、方法和咨询电话,在短时间内使社会各界熟知。截至目前,已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56条、法律文书168篇,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6条。

  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切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从严从实带队伍。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该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来抓。他们首抓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把握大局的能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着眼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引导干警恪守法律道德底线,增强秉公执法定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常态化,检察长与责任人廉政谈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以检察干警执法档案为依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以人为本强素质。该院去年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健全学习机制,落实学习措施,注重学习实效,将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持续引向深入,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学、讲、研、练、评、育”六项措施,注重一专多能培养和多岗位锻炼,建立完善了业务竞赛、实战磨砺等多元化岗位练兵机制,先后组织岗位练兵活动20余次。自侦部门以实际案例研讨和观看“双录”资料的方式开展了业务整训,法警部门围绕加强办案安全工作开展了执法办案安全集训,公诉部门开展了以“抽查庭”为载体的岗位练兵活动,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们还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方式,选派干警参加本院及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学习班,邀请党校教师来院面对面授课,每周五下午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利用局域网开设网上学习专栏,内容涵盖法、政、史、哲等多方面知识,不断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规范司法塑形象。2015年,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扎实做好案件管理,严格把好案件进、出口审查关;加强流程监控和涉案财物监管,对法律文书进行同步审查和监督补正;积极督促办案部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去年,他们共审查受理侦查监督类案件201件268人,公诉类案件476件623人,立案后进入案件管理程序的职务犯罪类案件33件54人,口头预警提示办案期限23次,监管涉案财物25案,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复制案卷材料60余次。按照最高人检察院和省、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他们以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全面排查各个执法办案岗位、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综合人大代表审议意见、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进行坚决整治和重点防范。

  围绕中心 服务民生

  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水平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南桦告诉记者,2016年,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他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就是“六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围绕中心,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2016年,该院将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突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服务深化改革;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稳妥处理涉众型犯罪案件,讲究办案策略,改进司法方式,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更加注重维护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2016年,该院将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开展打击涉农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

  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加强惩防职务犯罪工作。2016年,该院将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惠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继续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作用,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预约谈话工作,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更加注重司法公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2016年,该院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廉洁;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2016年,该院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各项纪律禁令,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犯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更加注重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2016年,该院将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策、人大决议,依法负责办好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事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工作,建立“代表委员之家”,促进与代表委员互动;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提

  2015年,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在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为契机,立足“服务稳定、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忠诚履职、务实重干、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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