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6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权县法院“帮教回访”少年犯
记者 梁晓晨 通讯员 贾 丽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4月15日上午,民权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走进县司法局,联合公安、检察、司法以及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对少年犯刘某进行了回访帮教。

  在座谈中,法官详细了解了刘某的生活以及心理状况,并分别与刘某面对面亲切交谈,对他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仔细倾听他的心声,耐心解答他的疑问,引导教育他树立面对困难和逆境的信心和勇气,鼓励他努力改造。

  现在刘某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法官语重心长地开导他,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真诚悔过,重新洗心革面,为孩子们作出好的榜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来感恩这个社会。刘某及其家长非常感谢法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其进行帮教,表示今后一定好好改造,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为了更好地将少年审判工作向后延伸,真正挽救失足少年,该院采用定期召开“回访座谈会”、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了解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各种情况,并及时进行帮教回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址: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归德南路6号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