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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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6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情系法律援助 关爱妇女儿童
——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梁文莲
本报记者 李娅飞 实习记者 魏 慧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1999年梁文莲被调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曾先后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任职务。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她恪尽职守,默默奉献,带领全市法律援助人员构建法律援助网络,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美誉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件件让百姓满意的事情。

  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钻研业务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较宽,要想做好这项工作,不但要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政治敏锐性。为此,梁文莲带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方面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政治学习,一方面认真钻研业务,系统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她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廉洁自律,树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加强法制宣传 提高法律意识

  针对广大妇女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淡薄等一系列现象,梁文莲带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以强化妇女法律意识为目标,积极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刑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他们共为妇女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6000余张,各类宣传彩页1.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同时,梁文莲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法律援助工作的咨询、代书、诉讼代理中,动员广大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参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援助代理调解。

  开通“绿色通道” 奠定坚实基础

  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受经济因素和所处地位等条件的限制,他们普遍存在着打官司难的问题,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往往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针对这些实际问题,梁文莲大胆创新,在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设立了173个法律援助受理点、2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窗口),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451人,全心全意为全市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为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能够全面持久开展,梁文莲与妇联联合在市、县两级妇联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妇女法律援助受理点,直接接待和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通过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建立法律援助咨询网站等多种渠道,她组织1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妇女儿童提供无偿服务。这些机构的建立和人员的确定,为开展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梁文莲带领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开通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多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是他们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由于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斐然,业绩显著,梁文莲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商丘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诸多荣誉的背后是梁文莲辛勤的付出,她说,这是一份份荣誉,更是一份份责任。17年来,她的心中始终装着百姓,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用自己的一片真心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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