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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6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检察院出台意见
服务和保障大气污染防治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李劭华 王慧珍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本报讯 8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十条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积极主动为建设“魅力商丘”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严厉打击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刑事犯罪;严厉查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执法领域的渎职犯罪;严厉查处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充分发挥预防犯罪职能,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源头治理;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行政监督等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加大对环保等部门行政执法的保护力度,增强环保执法强制力;做环境治理表率,以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检察工作;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4起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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