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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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6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梁园区检察院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李 静 陆 靖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努力表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请大家监督我!”这是近日发生在梁园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幕,未成年人王某在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宣布会上诚恳地向大家表态。

  王某今年16岁,因盗窃罪被移送至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检科承办人审查该案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王某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建议对王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后经检委会决定,王某被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有6个月的监督考察期。

  为了更好地达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该院未检科召开由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法律援助律师、王某及法定代理人、被害人、阳光志愿者参加的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宣布会,对王某进行帮教。承办人在宣布会上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以及监督考察期间的规定。阳光志愿者与王某进行了对接,决定在6个月的监督考察期内对王某进行全程跟踪帮扶教育,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定期家访,及时解决其实际困难,正确引导和规范其行为,帮助王某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王某盗窃一案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宣布,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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