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的引进和建设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实现商丘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总抓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眼于以项目促发展、以服务保建设、以监管树形象,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市住建局需要同时兼负服务员和监管者两种角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住建局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严格依法行政,以“马上办抓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大服务力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作业”“一站式服务”,开通“服务直通车”,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投资者。同时,该局深化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是我市的重点项目内容,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2016年,省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是棚户区改造项目12003套。截至目前,已完成12003套,其中新开工3334套、货币化安置8669户,完成率为100%。
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市住建局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在工作中,该局结合实际出台了一些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调整了公租房保障条件和标准,完善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系。同时,严格项目申报,努力争取资金,实施目标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放心工程。
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千家万户。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有关要求,我市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要在今年12月之前完成,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要在2017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我市危房改造计划总户数8.8万户,目前已将危房改造计划总户数和建档立卡危房户数(2.5万户)全部标注完毕。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完成,市住建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了四项管理,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真正把危房改造成为群众的“满意房”;防止“新房变危房”,真正把危房改造成为群众的“放心房”;做到一户一档,“一个萝卜一个坑”;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确保推进速度,使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严格实行“五到县”,即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严控建设标准。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做好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继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