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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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6年1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中级法院与市政府积极协调对接 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效果好
记者 梁晓晨 通讯员 杨委峰 宋 冲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主动加强与市政府的协调对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商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达86.21%,同比提高了40%;中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提高近5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渐成常态化。

  为有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与市中级法院共同起草制定了《商丘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的几种情形以及拒绝出庭应诉应负的法律责任。市政府以市中级法院提供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数据为基础,对商丘两级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季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措施。截至目前,已通报3次。

  对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市中级法院和市政府共同制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分别向行政机关发送,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确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必须向市中级法院和市政府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另外,市政府已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综合考核,切实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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