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干警连夜出击,将被执行人陈某抓获,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法院执行威力的震慑下,次日一大早,陈某就让家人筹集20万元送到了法院,使一起疑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6年3月,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13日,原告经中间人介绍认识被告,由于当时被告急需用钱,即向原告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为半年,并用该县陈洛庄某市场内自己的两间门面房作抵押,但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原告向被告追要借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后原告王某将被告陈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
原告王某根据生效的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但是,在规定的期间,被执行人陈某既没有申报财产状况,又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经查,陈某在柘城县经营某洗浴住宿中心,这说明陈某有足够的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被执行人陈某没有按法律规定期限内依法申报他的个人财产,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都不接,去调查时,他也一直躲避执行,曾多次都查找无果。前不久,根据执行干警掌握的信息,被执行人陈某这两天可能会出现,法院随即部署抓捕任务。
12月13日晚上,执行干警借着月光迅速找到了陈某家,执行一、二组干警分别堵住了陈某家的大门和后门,成功将试图从后门逃跑的陈某抓获。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直接带往了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信息采集。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书勤表示,执行的道路是艰难的,一块块难啃的“哽骨头”,正是凭着执行干警不畏艰难、敢于拼搏的决心所克服。在日常办案的基础上,他们对一些无法联系、白天不能找到的当事人采取夜间突击执行等措施,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