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宁陵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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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7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全覆盖
记者 高会鹏 通讯员 夏金明 马国恩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为落实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宁陵县提前着手,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委会重点做好都市村庄居民的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电子屏、报纸、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和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禁放区内大街小巷每100米内要有标语、横幅。

  在宁陵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组织宣传车在主要干道进行禁放宣传,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县电视台通过播放法规、打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传报导。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按照《商丘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城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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