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丘市工商局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着力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机制,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主要规范主体行为转变,在构建信用监管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序推进。该局采取广泛宣传、培训指导、咨询服务、逐户催报和通报督查等措施,全力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针对我市金融、通讯、石油、保险等行业的企业数量多、社会影响大的特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重点提示、重点指导。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到工业聚集区、商业物流区等企业集中的区域,上门指导企业年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手把手辅导企业进行年报,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信息归集工作扎实开展。切实把企业信息归集工作做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的基础工作,先后制订下发了工作方案、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了信息归集的内容、职责分工及时限要求,同时,适时召开会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积极推进信息收集工作。目前,全市共归集公示系统内部各类行政审批信息240301条;行政处罚信息1245条;行政确认信息891条,包括动产抵押信息384条、股权出质252条、驰名商标5条、著名商标150条;系统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涉企信息11670条,包括行政许可信息10889条、行政处罚信息690条、抽查检查信息88条、部门公告信息2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1条等。
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94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318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388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多方面受到限制,企业的社会信用受到影响。企业的异常经营状态引起了企业自身的重视,部分企业开始主动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抽取确定的市场主体名单,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企业出资信息公示、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目前,共录入抽查信息企业924户,个体工商户51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