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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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7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执行有新招 支付宝也跑不掉
记者 梁晓晨 通讯员 华艺梦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原本以为法院只能查封房产和银行账户,没想到电子信息发达了,连网络账户上的存款都能被查封,真是躲不过法院的火眼金睛啊!”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及支付宝的执行案件。

  2014年5月12日,申请执行人岳某与申请被执行人谢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岳某将其持有的河南某传播有限公司51%的股份以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谢某某,协议签订后谢某某支付了35万元转让费,余款打了欠条。岳某将股权转让谢某某之后,谢某某陆续还款20万元,下欠13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岳某向法院依法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谢某某于限定期限内偿还岳某欠款13万元及利息。

  判决书规定的偿还欠款期限已过,谢某某仍没有还款的意愿,甚至玩起了“躲猫猫”,岳某无奈向睢阳区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办理各种执行手续,着手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谢某某的财产。当发现谢某某支付宝账户内存有现金13万余元时,立即下达执行裁定书,将该款冻结。3月2日,法官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递交了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谢某某支付宝内的存款成功冻结。

  得知自己支付宝账户是被法院执行局查封的,谢某某第一时间和岳某以及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谢某某支付部分欠款后,当天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法院及时下达通知书将谢某某的支付宝账户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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