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健康商丘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2017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创食品安全示范店 老板先过“考试”关
记者 高会鹏 通讯员 刘亚丽 闫 帅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成绩出来了吗?我们超市考得咋样?”“我考试时答错了几道题,不知道能不能通过?”“今天考的好多都是我们店前几天学习培训过的”……近日,在刚刚建好的市食药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微信交流群里,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热烈讨论着当天上午的考试情况。

  11月10日上午8点半,一场由全市各县(区)100余名食品流通企业经营者参加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管理人员考试在市食药监局六楼会议室正式开考。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市局统一出题,参考人员单人单桌,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并限时作答。考试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0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重点考核、了解各食品经营者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示范单位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掌握情况。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引导食品销售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部署,结合实际,于5月底在全市全面部署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计划用一到两年的时间,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各县(区)培育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和食品安全示范店,为广大食品销售经营者树立起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榜样和赶超标杆。工作中,为确保示范创建有目标、有内容、有抓手、有引领,该局专门组织编写了《示范创建操作规程》,以图文并茂、直观易懂的“菜单”形式,将示范创建的方案步骤、信息公示、标签标志、档案管理、监管流程等内容一一展示,极大地方便了一线监管人员和食品经营者,有效提升了示范创建工作效能。同时,为加快推进创建工作进程,该局多次召开了工作部署会、研讨会、推进会,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增强经营者对示范创建的感性认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