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委是如何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的?近日,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宁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刘乐金。
记者: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请您谈谈学习监察法的体会。
刘乐金:第一,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二,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和力量,使反腐败的工作力量更加集中、配置更加合理。第三,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监察法规定了六大类监察对象,涵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就我们宁陵县来说,全县监察对象增加60%。
记者:监察法出台已经快两个月了,请问宁陵县纪委监察委是怎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
刘乐金:一是强化内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监察法进行逐章逐条逐句认真学习;通过组织集中测试、分口测试,参加上级部门网上答题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安排4名纪检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现身说教。二是搞好外部宣传。购置监察法学习资料5000份;在县廉政文化广场高标准制作宣传板26块,在全县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标语160余条,利用出租车、公交车开展流动宣传,微信公众平台不间断推送监察法条款、释义等内容。三是狠抓贯彻落实。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注重深入融合,实现了“1+1>2”的效果;坚持把监督摆在第一位,对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今年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县纪委监察委积极联动,成立作风专项督查问责组,围绕扶贫政策不落实、资金项目不到位、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弄虚作假等10类作风问题,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作风督查。截至5月11日,已发现问题65个,下发专题通报9期,通报单位43个、个人61名,移交问题线索4条。高举法治反腐利器,持续反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已立案66起,党纪和政务处分71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和发展。
记者:监察法的出台,开启了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新征程,将为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证。下一步工作中,宁陵县纪委监察委对贯彻落实监察法有哪些打算?
刘乐金: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做文章,不断深化对监察法的学习,确保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掌握监察法的依据、主体、对象、权限、程序、边界和责任。在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做文章。在宁陵电视台开辟学习专栏,在@梨乡宁陵、@廉洁宁陵不间断发布监察法有关内容;举办“清风住建·廉洁宁陵”书画展,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为全面有效实施监察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全面落实深入推进上下功夫、做文章。把现有的49个派驻机构整合为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进一步彰显“派”的权威。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