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0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1.7%
记者 张 铨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11月20日,记者从商丘市统计局获悉,10月份,商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7%,涨幅较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3%,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价格上涨2.4%。1月至10月,商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9%。

  10月份,商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下降0.4%。食品价格下降2.5%,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持平。

  从同比来看,10月份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均呈上涨态势,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1%,影响CPI上涨约0.64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9%,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1%,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4%,衣着价格上涨0.6%,居住价格上涨2.4%,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2.0%。

  从环比来看,10月份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呈“一降三涨四平”态势。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1.6%,影响CPI下降约0.51个百分点。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2%,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价格与上月持平。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