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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8批)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上接2版)

  三、商丘市永城市 受理编号:D20181115026

  群众反映情况:永城市陈集镇刘楼村,七八家养鸭场,臭气熏天,污水直排河内。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永城市陈集镇刘楼村七八家养鸭场,据查永城市陈集镇刘楼村村东约100米,紧邻汪楼沟,共有养鸭场2家,分别为永城市红鑫养殖合作社和永城市星辰养殖有限公司。永城市红鑫养殖合作社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7年10月通过环保备案(备案号:201741148100000253),规模为年养蛋鸭、种鸭10万只,共建设有鸭棚5座,总面积1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储粪棚3座,总面积约100平方米,化粪池5座,总容积约470立方米。现场检查时,该场共养殖有蛋鸭16800只,场内散发有臭味,北侧鸭棚东南角一小坑内有废水存放。永城市星辰养殖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7年7月通过环保备案(备案号:201741148100000139),规模为年养蛋鸭、种鸭10万只,共建设有鸭棚9座,总面积1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储粪棚8座,总面积约140平方米,化粪池9座,总容积约430立方米。现场检查时该厂共养殖蛋鸭31000只,散发有臭味,未发现有粪污乱排乱倒现象。

  联合调查组对2家养殖场西侧的河流汪楼沟进行现场勘察,汪楼沟已经断流,未发现有废水排入该沟。

  整改处理情况:因2家养鸭场距离村庄不足100米的距离,加之紧邻汪楼沟,对地表水构成污染隐患。永城市政府要求2家养殖场限期清理养殖鸭子,责令永城市红鑫养殖合作社立即对积存在坑内的养殖废水进行处理。目前,养殖废水已全部抽走用于附近农田灌溉。陈集镇人民政府正在组织力量对2家养殖场所养殖鸭子进行清理。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商丘市永城市 受理编号:D2018111504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永城市小河乡迪楼村,村中间养猪场,粪便臭味难闻,村内垃圾到处都是,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商丘市永城市小河迪楼村,实际为永城市条河镇邸楼村,该村七组村民邸绍新在其自住的老院内自建养殖场,地处村内,东、西、南三面均为居民户。该养殖场有猪舍2座,占地约100平方米,投资约2000元,自2017年8月开始养殖,有2头母猪,仔猪16头(猪龄约2个月),另有猪娃10头,属散养户,采取水冲式养殖,粪便和污水进入一小型沼气池(现已无正常沼气产生),然后用于农田施肥,有轻微臭味。

  另据现场勘察,在该村道路两侧有玉米、红薯等农作物秸秆堆放,未发现有其他垃圾。

  整改处理情况:鉴于该养殖场位于村内,有臭味产生,且使用水冲式清粪方式,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要求邸绍新尽快出售现所养的母猪和仔猪、猪娃,另选新址。目前,所养的猪已出售。

  该村堆存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秸秆已经清理。同时条河镇人民政府已责令该村村委会加强村民村规民约教育,严格落实保洁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五、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03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邓斌口村鱼坑南头,有一无名铁皮围的院内,生产塑料颗粒,扬尘、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颗粒厂位于李庄乡邓斌口村鱼坑南头,负责人朱慈敏,身份证号:412322196310293612,厂地面积4亩,现场有粉碎机械设备,有生产原料,但未生产,无经营手续。

  整改处理情况:1.责成李庄乡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颗粒厂内的机械设备拆除;2.将颗粒厂内的原材料进行清理,整治厂内卫生环境;3.截至2018年11月17日下午4时,已取缔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六、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0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标准件厂家属院建的变电站把家属院的下水道堵死,导致污水流到路面,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家属院位于凯旋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由标准件厂胡同连接出口至凯旋路约150米。新规划的新胜利路向西延伸及长征变电站两个项目坐落此处,原标准件厂家属院现有5栋楼未征收,其余均已征收拆除。2018年10月份两个项目开始施工,标准件厂胡同及附属污水管网被截断。

  整改处理情况:1.协调标准件厂家属院物业,对该家属院出路及排污管网进行重新规划改建;2.打通标准件厂家属院与南侧的商电铝北家属院,未居民解决出行问题;3.重新改建家属院排污管网,与商电铝北家属院排污管网联通;4.对现有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整修;5.截至2018年11月17日,家属院内已无积水。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七、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19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文化路老师范学院大门正对面胡同,老税务局家属院,多家小吃摊位(每天中午12点、晚上6时出摊),油烟大、卫生脏乱差,影响附近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胡同内及老税务局家属院院内存在流动小吃摊点。

  整改处理情况:1.责成平原街道对群众反映问题立行立改,对该区域存在的流动小吃摊点进行了全部清理;2.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3.截至2018年11月17日下午3时,已完成清理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八、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28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路与锦绣路交叉口西北角东华锦城小区楼下,郑州银行北边大掌柜饭店,烟囱在小区内。西边一家饭店油烟排到下水道,造成小区内油烟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大掌柜饭店位于锦绣路、平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烟囱在东华锦城小区院内,有油烟味;对群众反映的西边一家饭店油烟排到下水道的问题开展进行详细调查,没有发现有此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1.责成平原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整改;2.对该饭店油烟净化器和烟囱进行拆除;3.截至2018年11月17日下午3时,已清理拆除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九、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3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标准件厂家属院建的变电站把家属院的下水道堵死,导致污水流到路面,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第8批编号D20181115006内容相同,属重复举报。现场核查发现,该家属院位于凯旋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由标准件厂胡同连接出口至凯旋路约150米。新规划的新胜利路向西延伸及长征变电站两个项目坐落此处,原标准件厂家属院现有5栋楼未征收,其余均已征收拆除。2018年10月份两个项目开始施工,标准件厂胡同及附属污水管网被截断。

  整改处理情况:1.协调标准件厂家属院物业,对该家属院出路及排污管网进行重新规划改建;2.打通标准件厂家属院与南侧的商电铝北家属院,未居民解决出行问题;3.重新改建家属院排污管网,与商电铝北家属院排污管网联通;4.对现有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整修;5.截至2018年11月17日,家属院内已无积水。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35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解放办事处孙小庄,唐红亮养猪场,粪便和猪尿排入河内,臭气熏天,污染村民养的鱼和种植的藕。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梁园区解放街道孙小庄养猪户负责人:唐红亮,身份证号:411402198605161535,占地面积:1亩,猪舍面积:3分地,存栏生猪57头。该养殖户猪舍南侧、西侧、北侧均为耕地,东侧有3户居民,养殖区域有固定的粪污存储池,未发现粪污入河现象,粪便产生气味对附近居民有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1.加强日常养殖户内猪粪、杂物清理,保证养殖区域卫生;2.对粪污储存池定期处理,做还田处理;3.对院内卫生环境用生石灰消毒杀菌,现已整改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48

  群众反映情况:梁园区双八镇魏庄村,魏宝友在村内建楼板预制厂,赵刘存在105国道旁建楼板预制厂,杨荣华在商周高速天桥下面向北10米再向东建楼板预制厂。三家厂非法占地,无环评手续,露天作业,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双八镇魏庄村魏保友楼板预制厂位于双八镇魏庄村委会北侧,建于2007年2月,占地3.96亩;双八镇魏庄村赵刘存楼板预制厂位于魏庄村委会西北角,建于2003年4月,占地2.3亩;双八镇中村杨永华楼板预制厂位于中村村委会北侧,建于2008年9月,占地2.4亩;上述三家预制楼板厂生产搅拌间封闭不严,场内无降尘设施,无围挡喷淋,上料时和生活过程产生粉尘。生产过程机器产生噪音大,已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整改处理情况:1.协调电力、水务部门对企业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清除生产材料,拆除设备并搬离;2.清除物料堆空地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3.截至2018年11月17日下午3时,已取缔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二、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505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桂林路与团结路交叉口8号台球厅向里那条路,尘土飞扬,雨天泥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胡同位于桂林路与团结路交叉口东30米路北,全长210米。其中,团结路至民生路长100米,为水泥路面,部分已经破损;民生路以北的110米没有硬化。平原街道已将该区域的背街小巷纳入今年的背街小巷道路整治计划,并已形成报告上报,该整治计划预算已做好,待财政部门评审后即可动工整治。

  整改处理情况:1.责成平原街道对群众反映问题立行立改,对该区域存在的破损路面进行了全面覆盖;2.该区域暂时采取背街小巷洒水抑尘、覆盖措施,待财政部门评审后尽快实施,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三、商丘市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20181115037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睢阳区雪苑路与华夏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万和家园小区东边小路向南50米,排污口流入河道的都是臭水,疑似污水倒灌排入小区下水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此段管网由睢阳区城管局承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河两岸的排污口封堵及管网维护的主体责任属于睢阳区城管局。具体调查核实情况:该排污口为睢阳区万和家园小区污水管网接入检查井,因该小区地势低洼,污水管网水位过高,居民砸开检查井造成污水直排入河。造成蔡河沿岸污水管网水位过高的主要原因是:北海路热力管网顶管施工造成八污进水管网塌陷,使原进入八污的污水基本中断,目前香君路泵站抽取的污水全部进入一污,造成包河、北海路、宋城路污水管网的污水居高不下,宋城路泵站无法正常运行,蔡河上游污水管网内污水不能及时抽排。

  整改处理情况: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内河办紧急通知睢阳区政府加强沿河管网和排污口的巡查封堵,杜绝污水直排入河的事件再次发生。2.暂由商丘市排水管网管理处采取紧急措施,封堵万和小区直排口,架设临时水泵、调派抽污车,对蔡河管网及小区居民污水进行抽排。3.市内河办下达紧急通知督促河南电建工程有限公司加快破损管网的维修进度,力争八污分流管网早日正常运转。4.市排水管网管理处最大限度加大宋城路泵站运行时间,进一步减轻蔡河沿岸污水管网压力。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四、商丘市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2018111504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和谐路与永新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玉丰管业院内,有喷漆、烤漆、收废品、塑料颗粒厂。噪音大,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此处无喷漆、烤漆、塑料颗粒厂,并非是废品收购点而是生活垃圾分类共存绿色分拣车间,该车间实行封密车间作业,仅对小区和单位粗分类的各类可回收垃圾进行进一步精细分拣并分类打包,之后再密封运输出售给各类资源化利用企业,整个工序无加工环节,不产生废水、废气和噪声,车间内配备除尘和消防设施。

  整改处理情况:无。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五、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5040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李老家乡南王村委会王排寺村新建的小区西边有条通向响河的小河,河水发黑发臭,生活垃圾堆放在河边,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地点位于李老家乡南王村,新建小区西边,310国道以北,有一排水沟,由于居民随意倾倒,导致沟边垃圾堆积。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后,李老家乡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立即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出动挖掘机一台,对积存的垃圾进行清理,对沟渠漂浮物进行打捞,目前垃圾已彻底清理完毕,李老家乡政府配备了垃圾收集容器,并配备的专职清扫保洁员,负责对此处产生的垃圾收集和清扫,确保路面,沟渠清洁,干净。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六、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X2018111500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李老家乡范庙味道名家餐馆饮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环境。自2016年虞城县味道名家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从事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品销售、冷食品销售等,徐运强从来就没有做过防范措施以避免生态环境受到污染,而是直接把厂开在可耕地上,污水、垃圾都是直接排到屋后面可耕地里。徐运强于2015年通过私买村民将近20亩耕地,位于虞单路东边(虞城到单县李老家乡境内),通过违建将近2万平方米建筑开的味道名家饭店一直在营业,污水、垃圾从来不进行任何处理,直接排到后面村民耕地,并且紧临虞单路又盖了将近2000平方米的违建用于喜宴大厅,垃圾更多,一到夏天,到处都是苍蝇,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排查位于李老家乡范庙村西头203省道路东味道名家餐饮有限公司2016建成开始营业,负责人许运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该饭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垃圾由李老家乡政府配备了的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厂。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后,李老家乡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立即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针对群众反映范庙村味道名家餐饮有限公司,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品销售,冷装食品销售,属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反映的直接把厂开在可耕地上,污水、垃圾直接排到屋后面可耕地里,经现场检查,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垃圾由李老家乡政府配备了的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厂。未发现污水、垃圾排到屋后面可耕地里现象。调查组要求范庙村味道名家餐饮有限公司产生的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达标排放。泔水、垃圾及时清运,确保不影响居民生活。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七、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5044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中街村委会前闻村前闻庄,两家养鸡场,多年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位于虞城县谷熟镇中街村委会前闻村前闻庄,路南侧有2家养鸡场:东边蛋鸡场名称为虞城县华东蛋鸡养殖场,已办理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5317234171K。负责人是王华东,建设有3栋鸡舍,目前存栏3450只蛋鸡,于2014年9月28日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于2014年9月30日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8年未经年审),该蛋鸡养殖户采用自动清粪机处理鸡粪,鸡粪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场南侧的农田内。西边蛋鸡场名称为:虞城县吉兴养殖场,负责人为张艳梅,已办理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5MA3XG90T16,建设有2栋鸡舍,目前存栏蛋鸡3000只,于2016年12月26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粪便采用自动清粪机处理,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场南侧的农田内。

  整改处理情况:2018年11月16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后,虞城县农牧局联合谷熟镇政府对虞城县华东蛋鸡养殖场和虞城县吉兴养殖场制订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责令其于2018年12月24日前建设鸡粪暂存池等设施,养殖场粪便及时还田利用,喷洒除臭剂、彻底消除养殖场产生的气味。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八、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5009、D20181115016

  群众反映情况:1.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林庄村东,有一养鸡场,粪便臭味难闻;2.虞城县城郊乡土坷垃大队林庄村,商永路中海石油加油站东边,一养鸡场内气味刺鼻,影响旁边幼儿园和群众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的两个养殖场实际同为虞城县保书养殖场,该养鸡场位于虞城县城郊乡林庄村东,营业执照注册号411425613350684(1-1),负责人张保书,建设有2栋鸡舍,养殖蛋鸡,目前存栏8000只,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养殖户采用干清粪处理鸡粪,定期清理,用于农田施肥。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后,虞城县农牧局、虞城县环保局联合城郊乡政府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制订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责令虞城县保书养殖场逐步淘汰蛋鸡确保只减不增,并于2019年5月前将蛋鸡处理完,关闭或搬迁到位。养殖场粪便及时还田利用,喷洒除臭剂、彻底消除养殖场产生的气味。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九、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5057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人民公园西边南北河,河水发黑发臭,蚊蝇满天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人民公园西边南北河名为十字河,因乔治白服饰路南溢流口破损,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流入十字河,造成十字河污染。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后,调查组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虞城县住建局已经于2018年10月5日对该处溢流口进行封堵,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已基本解决,十字河水质得到改善。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5045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稍岗镇科明工量具厂、得发工量具厂,二厂生产钢卷尺卷条,生产时油漆味刺鼻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两家企业分别为:虞城县德发量具有限公司、商丘市珂铭工量具有限公司,其中:

  1.虞城县德发量具有限公司,地址:虞城县稍岗镇吴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788058522H,法定代表人:吴新强,主要产品是钢卷尺,该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是商环审(2009)262号,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未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所用原材料是钢带、塑料、涂料漆(卡、钉、钩配件)、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为:钢带—清洗—淬火—成盘机—拉漆—收料—印字机—罩光—剪切—尺条—组装—成品,在拉漆和印字使用油墨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

  2.商丘市珂铭工量具有限公司,地址:虞城县稍岗镇围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566454634L,法定代表人:梁生,主要产品是钢卷尺,使用的原辅材料是钢带、水性漆,生产工艺为:钢带—切料—淬火—回火—收盘—拉漆—收料—印字—烘干—罩光—剪切—成品。该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是虞环审(2015)079号,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通过验收,验收检测报告文号是豫烽验监字2017第027号。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交办单后,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虞城县德发量具有限公司及商丘市珂铭工量具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虞城县德发量具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停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拉漆车间、印字车间产生的气味经多层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外排,该单位未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虞城县环保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商丘市珂铭工量具有限公司拉漆车间与印字车间安装有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及活性炭吸附设施,拉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2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有使用水性漆产生的轻微气味。已责令采取对拉漆车间及印刷车间门窗进行密闭,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针对辖区内虞城县德发量具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监管不力问题,经稍岗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稍岗镇包村干部李占启诫勉谈话、给予稍岗镇南庄村党支部书记林飞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一、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5017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稍岗镇宋庄村,村委会东边宋宗军颗粒厂,村北边李庆龙颗粒厂,24小时生产,污水、粉尘、噪音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问题属实。1.宋宗军颗粒厂实为宋宗军扫把丝加工点,地址:虞城县稍岗镇宋庄村,负责人:宋宗军,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扫把丝,生产工艺为:塑料碎片、颜色粉—搅拌—热熔—拉丝—冷却—烤干—成品,原材料为:塑料碎片、颜色粉,该厂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2.李庆龙颗粒厂实为虞城县龙鑫塑料制品加工厂,地址:虞城县稍岗镇宋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MA3X931Q91(1-1)负责人:李庆龙,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扫把丝,生产工艺为:塑料碎片、颜色粉—搅拌—热熔—拉丝—冷却—烤干—成品,原材料为:塑料碎片、颜色粉,该厂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虞城县稍岗镇政府、县环保局立即对宋宗军扫把丝加工点、虞城县龙鑫塑料制品加工厂,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进行取缔,目前已取缔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二、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5038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致诚八路吴园对面天润针织厂,生产时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商丘天润针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326906769J,法定代表人:张保国,身份证号:41230119640520107X,主要产品是针织布、棉散纤维,主要原辅材料是坯布、散棉纤维,生产工艺为:坯布—择布—缝头—冷轧堆—氧漂—水洗—脱水—开幅定型—印花—烘干—成品。污水处理工艺为:染色废水—格栅—调节池—混凝池—初沉池—PH微调池—水解酸化池—多级好氧池—澄清池—二沉池—达标外排,废气处理工艺为:多管除尘+布袋除尘+水磨麻石除尘+脱硫脱硝进行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该单位于2016年11月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废气处理设施于2017年9月通过升级改造执行超低排放验收。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于2018年2月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交办单后,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虞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无污水外排现象。该单位晚上不生产,污水处理设施中的厌氧池在厌氧过程中废水散发气味。调查组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整改,责令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气味。目前该公司已制订整改方案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采用全封闭加气体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气味,并保证按照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下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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