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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忠诚履职精准服务 不忘初心主动作为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综述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蔡向阳 郭 玺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举办“送法进校园”活动,检察长杨亚东为学生发放法律书籍。
  重温入党誓词
  与帮扶村贫困群众一起采摘金银花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受聘担任该县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守护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成立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讲团。

  核心提示

  与13家单位会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办法,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运用“一单式”工作法,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3件,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

  成立人民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讲团,专门设置心理疏导室,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结对帮扶贫困户201户,帮助乔楼乡吴庄村成立金银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带动村民稳定增收;

  全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通过办案挽回国家财产损失240余万元;

  检察长亲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我省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建立“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这是3月19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在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交出的一份2018年全县检察工作成绩单。

  2018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先后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市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青少年维权岗”及市检察院综合业务考评“显著进步奖”称号,院监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分别荣立集体三等功并受集体嘉奖,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近日,记者赶赴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探秘,寻求该院“小院也有大作为”的秘诀,发现“四个始终坚持”就是该院工作制胜的“法宝”。

  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8年,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美丽新宁陵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决策部署,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严格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依法批捕、起诉了城郊乡三里河村齐某、刘某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批恶势力犯罪团伙,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横向配合,与公安、司法、国土等13家单位会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办法,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决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始终把握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中体现检察职能。2018年,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8案210人,批准逮捕116案133人,不批准逮捕52案77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40案433人,其中提起公诉318案404人,不起诉22案29人。

  着力防控风险化解矛盾。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主动下访制度。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2018年,依法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5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案件1件,办理省院交办不服法院生效判决案件4件,开展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运用“一单式”工作法,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3件。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大走访、大巡访、大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立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小组。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制度》《未成年人不起诉帮教制度》,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处理机制。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实行非羁押诉讼,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全年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6案6人,依法批捕5案5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7案7人,提起公诉6案6人,附条件不起诉1案1人。该院联合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会签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讲团,专门设置心理疏导室,由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检察长受聘担任宁陵县高级中学、宁陵县第二高级中学、宁陵县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先后多次带领该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讲团为广大学生送去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讲座,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按照县委部署,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按照“结对帮扶、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五”基层工作日制度,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选派5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全院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201户,全年投入帮扶资金10余万元。帮助乔楼乡吴庄村成立金银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带动村民稳定增收。

  始终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监督、精准监督,通过“五个强化”深化攻坚、注重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以依法监督纠正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问题为重点,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把刑事追捕、追诉工作作为开展侦查监督的重要内容,找准刑事追捕、追诉工作突破口,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2人,追诉漏犯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件次,均被采纳。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以监督纠正量刑畸轻畸重、审判程序违法等为重点,对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件5人。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均采纳了该院的抗诉意见。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县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年依法监督收押328人,释放163人,投入劳改65人,共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件次。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9件9人,对不符合羁押条件的9人,全部变更了强制措施。移送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线索2件2人,经向市院、省院汇报,省院拟作出指定管辖。认真做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纠正脱、漏管8人,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建议县司法局提请收监执行1人。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3件次,经监督执行到位罚金80多万元,规范了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办理。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监督民事执行8件,纠正审判人员违法2件2人,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2018年,该院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对某法院5起民事裁判违法案件依法监督,对办案人员孟某、马某的违法情形向该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分别给予孟某诫勉谈话、马某行政记过处分。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 2018年6月,中共宁陵县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该院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诉前程序结案15件,经省院批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通过办案挽回国家财产损失240余万元,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农民工讨薪23万余元。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美团网、饿了么宁陵县域网络订餐管理平台中的部分商户未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或许可证过期、宁陵县第三实验小学食堂脏乱差的情形,该院首次以公开宣告的形式向县食药监局、县教体局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监督整改。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对相关涉事学校、涉事网络平台依法快速作出全面整改,细致排查隐患,强化风险防控,为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8月17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出庭支持公诉我省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县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对胡某军等4名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王某岭、王某西均作出有罪判决,共同赔偿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53680元,并判令6名被告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9月12日的《人民日报》、2018年12月4日的《检察日报》对该院的做法予以报道。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注重服务中心、围绕大局,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受到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

  着力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创新能力,是一支队伍的核心竞争力。2018年,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该院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做好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通过笔试面试,新增加了3名员额检察官。该院把18名员额检察官、20名检察辅助人员、10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将80%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制度,检察长全年办案12件,副检察长及入额院领导全年共办案182件。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和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系统随机分案为主、检察长指定分案为辅,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该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成立了职务犯罪检察组,配备2名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具体负责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强制措施适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支持公诉等职责,建立了与县监察委案件移送起诉衔接等机制,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办案优质高效,形成反腐合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彰显检察机关的作用和价值。2018年,共受理职务犯罪5件5人,切实担负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该院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建立了“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节省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工作效率。建立了检委会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了检委会业务系统办案流程,充分发挥检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作用。按照高检院要求,建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标牌和标识,统一工作区域和功能区块设置,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受理,集成服务,增加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建成了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彩信报等,共发布转载微信 89条,微博436条。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年共公开不起诉决定书和判决、裁定已生效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43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6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59条。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

  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事关检察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一个人就是一面旗帜。2018年,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不懈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从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旗帜鲜明讲政治。该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抓好党建工作。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以党建带队建。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班子成员为党员干警上党课,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重点,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内外兼修强素能。高度重视业务能力建设,以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检察人员类别、岗位和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培训的内容和重点,大力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参加了省院、市院、县委党校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30余人(次)。创新检察文化建设新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创建活动,在院东侧墙面绘制了集党建知识、精神文明创建知识、检察文化知识于一体的彩绘墙,成为检察干警学习党建知识、精神文明创建知识、检察文化的新园地。

  强化责任严管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把廉政风险降至最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从严治检各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巡视整改工作,教育干警深刻认识身边发生的腐败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惨痛教训,组织干警深刻剖析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接受监督树公信。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强化党的领导观念和人大监督意识。认真办理县委交办的工作事项,紧紧依靠县委解决检察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观念,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评议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定期汇报一些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化之年。

  时代赋予重任,奋斗铸就辉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说:“2019年,我院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务实重干,坚定不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积极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宁陵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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