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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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9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异地执行 让“老赖”无处遁形
记者 梁晓晨 通讯员 张龙翔 管庆飞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日,梁园区人民法院干警异地执行,不远千里前往新疆库尔勒,对态度蛮横的“老赖”,讲明法律规定,教育引导,使其履行了法律义务。

  原告贾某与被告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01年10月2日,被告以投资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10万元,被告出具借条,约定月息1分,并承诺2003年10月2日前还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原告贾某诉至梁园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范某偿还原告贾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贾胜乐、李海奔赴被执行人范某的老家睢县,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范某现居住在新疆库尔勒,立刻与新疆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得知被执行人准确住址。当天,贾胜乐、李海赶往新疆库尔勒,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火速到达被执行人范某所住的家属院。

  在查找时,正巧碰到下楼的被执行人范某,范某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得知梁园区人民法院来执行,他大吵大闹,拒不配合,煽动邻居,阻扰执行,并扬言:“你敢来新疆抓我,我让你们出不去库尔勒!”听到这番话后,贾胜乐严厉地对其讲明法律规定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后果,教育引导被执行人要认清形势、转变思想。被执行人范某在法律的威慑和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立即转变了态度,愿意履行法律义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天范某支付贾某10万元现金,剩余部分今年12月30前还清。此案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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