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值第48个世界环境日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工作举措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并通报了商丘法院2018年度环境资源审判6个典型案例。
自2016年6月16日我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保护环境资源,共审结环资类民事案件467件,环资类刑事案件197件,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资类民事案件46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环资类刑事案件197件,其中,201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市人民检察院诉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商丘市两级法院受理并审结的第一起行政公益案件,目前,也是河南省为数不多的用判决方式作出裁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宣传作用,增强了群众的公益意识和政府机关的法治观念,有力地推动了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与检察机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商丘环境治理的相关文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意见,积极参与市政府关于水土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文件的制定。与郑大法学院环资法律专家、公益组织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我市不断深化环资审判公开和公众参与,坚定落实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资源审判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自2016年以来,建立“六五”环境日集中宣传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制作横幅、宣传单、典型案例展板等,提升社会各界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针对下一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坚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把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市两级法院新的发力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同时,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和环境整体保护的科学路径,不断提升环境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功能性和均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