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广 告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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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商丘市百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书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商丘市百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为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城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商丘市百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商政文〔2019〕80号)批准,我局决定收回位于梁园区产业集聚区内,东至和谐路、西至梁园路、南至民主路、北至锦绣路,土地面积101076.054平方米(合151.61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注销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请你(单位)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张家炜 刘建 联系电话:0370-3125137 3125155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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