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我市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如何?困难群众的生活是否得到保障?4月2日下午,我市召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了回答。
我市是人口大市,也是民政工作大市。全市共有养老院49家2421人、敬老院146家4249人、福利机构7家155人、救助管理机构7家136人。疫情发生后,所有民政服务对象全部隔离、封闭管理,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不准擅自离岗,全部拒绝亲属探望、接送人员,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暂停开展集中祭拜活动,确保远离疫情、人身健康。截至4月2日,全市209家民政服务机构6851名服务对象实现零感染。
积极做好分散供养老人、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部门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分类做好临时照料,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7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62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2元。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2019年7月份以来,共计为全市近30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4246.4万元,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852家社会组织共计捐赠款物2000余万元,4801个社区3.5万余名社区工作者冲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
下一步,全市民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民政作用,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绚丽篇章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