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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20年4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清明期间致全市人民一封公开信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缅怀先烈、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春和景明、万物复苏,也是郊游踏青亲近自然的最佳时机。清明节时期,天干物燥、风力强劲,上坟祭祖点香烧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倡导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建设文明美丽绿色家园,我们致信全市广大市民朋友:文明扫墓、绿色祭祀、严防林火、保护森林,携手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清明节。

  一、倡导文明环保祭祀。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采取家庭追思、网络祭祀、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去亲人的思念。我市在各进入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了临时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人员逐一宣传、登记、查缴火种,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二、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在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包括抽烟、野炊、烧荒、电猎、传统祭祀等行为都在禁止之列。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全市广大市民朋友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要牢固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不在山头、林地、墓地、街头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来守护我们美丽绿色家园。

  商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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