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壹周评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20年5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持证上岗”让“直播带货”走向规范
刘天放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不久前,19名电商主播获得了浙江省义乌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的“电商直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成为全国首批“持证上岗”的职业主播。

  受人社部委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对拟发布新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拟新增10个新职业。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而“直播营销员”即是人们口中的“带货网红”。

  近年来,电商直播风起云涌,众多明星、网络红人通过直播推荐商品,观众“一键下单”。“网红带货”方便快捷,有互动效应,颇受欢迎。

  然而,“网红带货”也出现了乱象,消费者投诉持续攀升,行业鱼龙混杂,数据造假严重。中消协日前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称,“网红带货”存在问题,六成消费者担心商品质量问题,超过四成消费者担心售后问题。不少消费者认为,直播带货中“夸大其词”“假货太多”“货不对板”等问题比较突出。

  “直播带货”作为新兴业态,由于对相关主体定位不清晰等原因,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难点,表明“直播带货”需要规范。随着直播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从业人员的技能要求也越来越细化。若想让行业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规范,否则,很容易跑偏。

  其实,“带货”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出现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可见,让带货人具备一些基本能力,对商品也要严格把关很有必要。而新增“直播销售员”工种,让其“持证上岗”成为职业主播,或将其所带货的资质等进行核查,必将使行业更规范,功效更显著,走向良性发展之路。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