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20年7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房有了“身份证”
虞城县农房不动产证书批量下线
记者 高会鹏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红色的证书详细记录了权利人姓名、不动产坐落、面积、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等内容,庄严的国徽彰显了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7月3日,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出了259本农房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是该县第一批农房不动产登记证书,标志着该县农房从此有了“身份证”。

  2019年初,虞城县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县自然资源局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政策咨询组、信息宣传组等4个小组,与各作业单位相互配合,对全县24个乡镇、 584个行政村、36万多宗地全面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为确保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派出专职人员协同监理,每日进行不间断检查,并要求各作业单位提供人员名单和准确的作业计划书,对各作业单位进行实时监督和核查。

  “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可以明确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产权归属,使群众的产权得到固化,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杭明表示,依法确认农民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面积、位置和权属,可以有效解决不动产权属纠纷,为农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便民利民。同时,随着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完成,登记部门不仅可对农村住宅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还为下一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