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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明减少了,群众办事能“减负”吗?
——聚焦“减证便民”行动新进展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剑指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多头跑、来回跑……持续开展2年多的“减证便民”行动,目前迎来新进展。

  近日,记者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在会上表示,国务院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司法部、国务院审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面推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加强指导协调。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什么?证明减少后,群众办事创业会更方便吗?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减证”为群众“减负”

  据司法部统计,截至2019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2018年9月司法部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群众相关投诉865件,2019年11月则收到相关投诉15件,投诉量大幅度下降。

  在证明清理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组织天津、上海、浙江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个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探索建立“减证便民”的长效机制。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试点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救助等60多个领域2000多个事项,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用“承诺”代替“证明”

  根据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后,我们去政府机构办事将有什么变化?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如果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主要是为群众办事“减负”,那么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就为企业提供了更便利的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陈烨表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仍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但行政机关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需要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真正实现“门好进、脸好看、事情好办”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并不意味着法定证明都不要了,而是更多要通过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管。”赵振华表示,今后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在机制建设方面,各地要建立审改、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针对信息共享方面的“堵点”,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机构之间,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方面的制度建设。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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