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是传统节气“二九”的第一天,室外寒气袭人,滴水成冰。商丘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樊丽利与两名同事,冒着凌冽的寒风,驱车赶到民权县龙塘镇王玉环村,将案件当事人的赔偿金亲手交给村民蒋某某的父亲。
2020年8月份,商丘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办理张某某申请民事监督案中发现,有点智障的蒋某某在本案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未得到赔偿。承办人樊丽利通过走访发现蒋某某的两个孩子尚小,年逾七旬的父亲还患有慢性病,蒋家的生活十分困难,属村里的贫困户。于是,承办人积极引导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在本村村委会干部和承办人的帮助下,蒋某某便向商丘市检察院提交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书面材料,第六检察部及时将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移交至第十检察部。
2020年12月16日,商丘市检察院在本院新近落成的公开听证室主持了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3名听证员充分评议后一致认为,申请人蒋某某在本案中受到伤害并造成生活困难的事实清楚,所提供的相关证据比较充分,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基本条件。
听证会后,第十检察部按照法律程序,对蒋某某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积极为蒋某某办理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承办人樊丽利积极走访案件当事人,耐心做好当事人的赔偿工作。经过承办人连续三天上门释法说理,最终打动了两名案件当事人,同意对蒋某某进行赔偿。
2020年12月30日,在民权县龙塘镇王玉环村村室,樊丽利等三名检察官和村委会干部见证了蒋父与案件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的场景。随后,樊丽利将两名当事人赔偿金交到蒋父手中,蒋父双手颤抖,接过赔偿金后激动地说:“昨天刚下了这场雪,今天检察官们就给送来了赔偿金,真是雪中送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