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根源是思想上重视不够,整改的关键不是补学补记,而是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做到主动学自觉学”,“这一条整改措施比较空泛,具体怎么落实,没有针对性,措施要具体、要明确,不能把工作要求和标准作为整改措施”,“对巡察指出的具体违规违纪问题,要追根溯源,不能只‘说’以后、不‘论’从前,更不能以下不为例代替责任追究”……这是日前在市委巡察办组织的第九轮巡察整改方案集中会审中,有关会审人员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会审现场辣味十足。
为确保巡察整改精准高效,高质量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2月7日至10日,市委巡察办组织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的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等20家单位整改方案面对面集中会审,为下一步整改调标定位、明确方向。
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共向20家单位反馈问题510个,各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1121条,已立行立改117个。集中会审中,会审人员和被巡察单位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重点对政治站位、责任落实、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追责问责、方案格式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286条,有效杜绝了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明、措施不力、标准不高、一报了之和文字整改、关门整改的现象,切实把好了整改“第一关”。
会审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根据会审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稳步推进、真抓整改,确保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问题整改完成80%以上,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市委巡察机构将会同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适时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将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被巡察单位表示,整改方案面对面会审效率高、效果好,为巡察整改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会审后将认真核查梳理,对整改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全面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