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I01版:法治篇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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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文明创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尚林杰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市人民检察院百名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领誓人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凤翔。
  浓浓粽香味,悠悠家国情。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讲文明礼仪”文明实践主题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营造“读好书、好读书”学习氛围。
  市人民检察院志愿者走上街头,奉献检察爱心。

  核心提示

  秋日的早晨,市人民检察院一片生机盎然、郁郁葱葱,竞放的满树桂花散发出浓浓的香味,整洁的办公环境透露出别样的舒适,高效的办案节奏显现出检察干警的速度与激情……如今,文明已经被深深植入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被默默种进每一位检察干警心中。

  成功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截至目前,市人民检察院已四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这份沉甸甸的金字招牌,是全体商检人的骄傲和自豪,更是他们对党忠诚的诠释、不负人民的彰显。

  多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的方向不变、势头不减,创建活动范围逐步拓宽,标准越来越高,活动保障措施也越来越有力。因为该院党组已经形成共识:“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检察干警素质,让全院上下握成一个拳头,就要通过开展多方面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来凝聚全院干警的精气神。”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追溯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历史,让人感动。

  党建引领 以党的建设高质量 带动文明创建工作高质量

  全国文明单位是荣誉更是责任,市人民检察院历届党组给予高度重视。新一届党组领导班子接续奋斗,充分认识创建的重要意义,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机关党的建设成效的重要方面。

  在文明创建中,该院始终以党的理论引领文明创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深化从严治党、弘扬职业精神、涵养职业道德、强化人文关怀作为文明创建的根本任务,促使检察人员补足精神之钙、固强思想之元、铸牢忠诚之魂,永葆政治本色。

  新一届党组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确立了“抓党建、促队建,找问题、促规范,补短板、促提升”总体思路,提出“融入血液、引领发展”的文明创建理念,把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严纪律守规矩是文明单位的底线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应当牢牢守住的红线。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量化管理办法,将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明晰化、规范化,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坚持“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该院全体干警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意识,坚持常态化,坚持高标准,树立精品意识,打造检察品牌,所做的每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第四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功后,实践证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是坚强有力的,干警的素质是高的,队伍是有战斗力的。结果成就众人梦想,过程同样弥足珍贵,为每一位努力奋斗的商检人点赞!

  机制引领

  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

  23名新任党支部书记赴民权县秣坡村,开展“学党史、悟思想、担使命、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面对鲜艳的党旗,他们举起右拳重温入党誓词,并庄严承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打好打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场硬仗,做人民更加满意的检察官!”

  精神文明建设既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更是提升检察工作的“助推器”。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检察工作主题,突出机制引领和法律监督特色,从完善办案制度、规范执法细节入手,进一步促进规范办案、文明执法,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

  什么是文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认为,不是说全国文明单位的牌子往办公楼前一挂,业务工作就进入全国全省先进了,每个人就都是文明人了。文明应该是一种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是一种自然散发的气质,是一种润物无声的人格魅力,是一种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因此,决不能为了创建而创建,一定要把文明创建的过程,转变为提升干警思想道德水平、培育干警文明礼仪修养、涵养干警优良品格的过程。

  在争创第四次全国文明单位时,市院党组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提升干警素能、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推进规范化水平”四项重点工作,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水平。

  市院党组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倾斜。同时,提出“齐心协力、创建有我”的创建口号,组织全体干警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文明创建,巩固深化提升市检察院机关文明创建成果。

  结合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他们对35项创建工作、56个方面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实施项目化管理,制定创建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实行按图索骥、梯次展开、统筹推进,推进创建工作高效落实。在市检察院内部刊物《每周检察工作要情》上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点名道姓指出问题,切实改进创建工作。2019年以来,对创建工作落后的7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编写创建活动简报6期,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动态、经验及好的做法。

  同时,他们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同步推进;依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成立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小组,建立各刑事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刻认识“六稳”“六保”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平等保护企业六个专项活动和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高效司法服务;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按照 “同心同德、齐心协力、精心呵护”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突出抓好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素质提升、文化育检、打造品牌五个方面的内容,以精神文明水平的提升促进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水平的提升。

  道德引领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同志,我是市检察院的志愿者,请问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商丘火车站广场,经常能见到这些头戴小红帽志愿者的主动问候,给远方归来的游子带来回家的温暖。

  商丘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绵延数千年的国学文化传承中,重社会和谐、重道德修养、重礼义廉耻、重理想人格、重和而不同等思想精髓,潜移默化、春风化雨般融入了商丘百姓生活,也形成了商检人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自觉。

  市人民检察院以道德引领,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在院内和办公楼道内布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文化等为主题的宣传版面200余块,在办公区大门两侧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版面,营造浓厚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

  市人民检察院用文明创建的成果提升检察形象,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官利用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清明节组织干警到永城市陈官庄淮海战役纪念馆开展“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活动。在检察服务大厅开展文明服务活动,组织机关驾驶员参加文明交通知识培训,在机关食堂开展文明就餐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忠诚履行职责,自觉遵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纪律,把忠诚、为民、担当、公正、清廉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形成良好习惯。

  进一步强化干警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理念,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高度自觉和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实行案件统一管理,基本实现“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办案流程、案件评查、监督制约和创新激励等制度,形成办案过程全程跟踪、案件质量逐级把关、重大案件检委会分析讨论、集体决定的工作机制。

  大力倡导文明风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开展节约“光盘”行动等活动。落实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增强干警文明上网意识,坚持从优待警,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文明交通的良好素质,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文化引领

  努力打造服务型检察机关

  品读《道德经》《红楼梦》等文学名著,讨论《法律的文化解释》等法律知识……市人民检察院阅览室淡淡的书香之中,时时呈现出一派“读好书、好读书”的学习氛围。

  作为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商丘文化资源极其丰富,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乐善好施的民风积淀了令人称道的优秀文化传统。市人民检察院在文明创建中,以文化引领努力打造服务型检察机关。

  扎实开展检察为民服务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爱民服务实践承诺实事,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127人,其中党员志愿者114人。组织春节前扶贫慰问、火车站“暖暖新年”“红色带办”等20多项活动,奉献检察爱心。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活动中,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建立完善服务机制。在窗口部门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12309举报电话,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预约接访等制度;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机制,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干警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构建引领社会文明。

  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贫困的“商丘好人”捐款。组织干警开展广泛宣传、清理小广告。开展“世界无烟日”“国际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主动履行杜会责任,做好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资4万余元为睢阳区冯桥镇孟水坑村建设文化广场等,筹资6万余元制作公交车候车亭公益广告200余块。

  该院还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建好瑜伽室、篮球场、网球场,购置跑步机、乒乓球桌、羽毛球网等体育器材,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建立电子阅览室,方便干警查询资料;对办公楼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园林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同时,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应用,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开办学习大讲堂,学习内容涵盖时政、军事、文化、文明礼仪等方面内容。

  检察开放日,一位省人大代表对此深有感触:“现在,市检察院让人耳目一新,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人更文明了,执法更高效了,制度更规范了,队伍更廉洁了!”

  榜样引领

  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没有豪言壮语,我只是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踏踏实实地履好职办好案,践行一名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我热爱检察事业,每次活动都始终坚持做到心中有岗、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是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身边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第八检察部主任翟咏华、第十检察部主任徐允丽在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时的真情表白。

  急难险重看担当,负重拼搏显本色。文明创建既有力提升了队伍,也很好地锻炼考验了检察队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文明创建使检察工作取得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更加深度融合,构建了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机制,党建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围绕商丘“六区一中心”发展定位服务大局工作更加融入到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连续多年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全省前三位;

  理念更新、工作转型更加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两级院办理的45起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件”,开展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先后68次被上级院转发;

  用制度管人管事更加一以贯之,市院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机制20余项,使规范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主观自觉和行为习惯,做到知敬畏心中有底线、守规矩做事有红线;

  选人用人标准更加德才兼备,完成了职务职级并行套改和检察官助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等级职级晋升,对机关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专业化,树立了凭工作业绩用干部的工作导向;

  纪律作风建设更加明晰规范,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量化管理办法,树立持续从严、越来越严的鲜明导向。

  今年以来,在全国文明单位东风的劲吹下,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提升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决筑牢了政治忠诚,坚决清除了害群之马,坚决整治了顽瘴痼疾,坚决办好了检察为民实事;聚焦主责主业,抓实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持续做优了刑事检察工作,努力做强了民事检察工作,逐步做实了行政检察工作,扎实做好了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推进了党建业务融合,锻造了过硬检察队伍,尤其是构建形成了“以量达标、以质定性、正向激励、负向评价”为核心的考评体系。该考评体系实行以来,带动提升效应凸显,有力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发展,基层院办理的22起案件被高检院、省院评为“精品案件”。2020年,省院对市检察院考评方案予以通报表扬。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带动下,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深入开展,有力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六年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夏邑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9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其中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文明单位标兵;1个基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个基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个单位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7名干警荣立个人一、二等功,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共有集体85个(次)和干警115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采访最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凤翔告诉记者:“开展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工作,收获的不仅仅是沉甸甸的奖牌,更重要的是极大地激发了商检人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信心和决心。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们将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把商丘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把我们干警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向更高水平提升,向美而行、向德而行、向善而行,让商检文明之花开得更加姹紫嫣红、馥郁芬芳,为商丘在全省‘两个确保’大局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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