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嫌多起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1月5日一早,夏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连接到两起警情:停放在路边的两辆车窗玻璃被砸,在其中一辆出租车的车顶上还留言:“我叫李某某,是虞城的,我在夏邑作死。”
民警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寻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便围绕李某某开展工作。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李某某虽然有砸车窗盗窃的前科,但李某某在案发时身居外地,并不具备作案时间。正当侦查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时,11月15日7时,城关派出所又接到4起砸车窗盗窃案件报警。其中在中和街与孔祖大道交叉口附近,两辆被砸的车顶上均留下“我叫周某某,蹲过监狱”等字样。
一夜之间,4辆车的车窗被砸,夏邑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车顶上的两次留言虽然所留的姓名不同,但是经过字迹比对,证实是一人所为,随后,专案组将这几起案件并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民警兵分两路,一组去调查周某某的活动情况,查找周某某、李某某相关联的信息;一组对作案现场周边的监控进行调阅分析。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砸车窗嫌疑人为男性,身高在1.7米左右、较瘦,为年轻人,作案时戴着口罩、手套,并且用连帽衫的帽子刻意遮掩住额头。
随着追踪范围的扩大,案情越来越明朗。根据嫌疑人的衣着特征、步态特征,民警继续追踪,最终划定嫌疑人的落脚处在某小区一带。11月16日,经过走访排查,专案民警在小区一店内将嫌疑人李某威抓获。
经讯问,李某威交代了自11月5日在夏邑城区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作案事实,使用工具砸破9辆汽车的窗玻璃。审讯得知,2016年,李某威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曾与李某某、周某某在同一监所服刑,感觉受到他们欺负的李某威为了报复李、周二人,就在此次作案后在现场留下他们的名字,企图嫁祸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