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短信,将175万元汇入陌生账户,随后被犯罪嫌疑人转账到6张银行卡上,并通过ATM机、POS机和柜台取现。”3月16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2012·2·3”特大电信诈骗案被侦破,两名诈骗团伙成员被抓捕归案,追回赃款、赃物总价值150余万元。
175万元汇到了骗子的账户中
2012年2月3日上午,市民乔某在睢阳区一农业银行汇款时,接到一条短信,内容为:之前那卡没磁了,换成这个农业银行的卡,户名为丁某,办好后短信通知我。乔某信以为真,将175万元分两次汇入短信中丁某的账号。随后受害人乔某发现自己被骗,真正的收款人并没有收到汇款,通过银行查询,发现大部分汇款已被提取和转账。
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民警在侦查中发现,诈骗短信中的手机号及银行卡号所在地都是湖南省长沙市,随后专案组奔赴长沙。在长沙,通过调取农业银行卡的开户情况,专案组民警随即前往湖南省醴陵市调查持卡人丁某。
骗子账户是用别人身份证开的
据持卡人丁某陈述,自己在2010年3月去长沙市办事时身份证丢失,经当地派出所核实后无误。
面对中断的线索,专案组民警连夜又折回长沙,围绕赃款去向继续开展侦查。通过调取有关银行卡交易明细及银行的监控录像,专案组民警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随后,专案组民警通过多种技术侦查手段,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认定肖某、贺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4日,专案组民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长沙市一小区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肖某向专案组民警供述,自2011年11月起,其利用租房处的一台电脑向手机用户群发短信,进行诈骗。肖某利用该方法实施诈骗近40起,诈骗现金190余万元。贺某也如实供述了帮助其丈夫肖某取钱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根据肖某的交代,在其家中查获金条2500克、银条500克及存有35万元的银行卡等总价值150余万元的赃款、赃物。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肖某、贺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